来源:中华书画网 作者:佚名
中国画以“六法”为标准,作为古法的“六法”,属于“画之本法”;但从末代以后,尤其是明清文人画风起以后,“六法”的古法完全已经被摒弃,尽管人们还打着“六法”的旗号,但这个“六法”已经完全不是“画之本法”的古法,结果也就导致了如大先生所说的自晋唐宋元而明清的中国画史,简直就是“一部中华民族活力的衰退史”!有赖于大千先生力排众议地西渡流沙、面壁敦煌、才把这一古法重新发微到我们面前。而这批画稿,作于1944年前后,正是存亡续绝、继往开来的最好材料,使我们对于针对晋唐人物画创作的“六法”有了真正的了解。“六法”的依据在于“传栘模写”,核心在于“应物象形”,最有效的手段在于“骨法用笔”。当时的任何创作,都有一个参考的白描粉本,而不是随心所欲地放笔涂抹。这个粉本或是惨淡经营、九朽一罢,自己构思出来的,或是摹仿、沿用前人的经典图式。把粉本小样放大了创作,叫“传栘”,依小样拷贝后创作,叫“模写”,相当于工程建设的按图施工。但在传模的过程中,根据创作的实际幅面作安排、点景布置上的调整或增删,这就是“经营位置”。按照小样上颜色的分类标记,如衣服用“工(红)”、帽子用“水田(墨)”等平涂上色,就是“随类附彩”。这批画稿中的有些作品,上面所标记的赋色分类,无疑正是解读“随类赋彩”古法的最有力证据。实际创作的人物形象,需要比粉本的刻画更生动、更精妙,达到“形神兼备,物我交融”,这就是“应物象形”,而绝不仅止于再现客观的真实。但如何达到这一效果呢?最有效的手段就是精妙的笔线,也就是所谓的“骨法用笔”。大千先生的这批画稿,完整地揭示了古典人物画法雍容端丽、辉煌灿烂的艺术境界。
“中国画以线造型”,这是人们熟知的一个常识。但这个常识中的线,包括了后来文人写意中的点垛,被认为点是线的缩短,面是线的扩大,这就使点、线、面的界限完全混淆了。我在这里所讲的线,是指区别于点和面的线,它就是“骨法用笔”,所以又称骨线、骨法。根据这一线的概念,只有中国的人物画才是以线造型的,而山水、花鸟画则不是。通过骨线的轻重、疾徐、粗细、长短、提按、转折的运行,疏密、聚散、平行、交叉、斜直、曲屈的组织,足以把任何形象的质感、量感、运动感、精神性,全部地完美表达出来,所以,不依赖色彩赋染的白描,既是粉本的形式,也可以作为创作的形式。而山水、花鸟画,白描只能作为粉本的形式,创作、尤其是大幅面的创作,又有谁见过白描的形式?山水林木的形象,它的轮廓固然可以用白描勾勒,但它的体面、质感等等,离开了皴擦、渲染的配合是根本表现不出来的。花鸟的形象,限制了它的轮廓,线描必定是短促而琐碎的,白描用于小幅的创作尚可,用于大幅的创作必然给人眼花缭乱之感。所以,以线造型的中国画,其线描骨法的成就,事实上仅限于晋唐人物画。对线描骨法的真正认识,是大干先生从敦煌壁画中取得的真经。这批白描稿,正是他敦煌归来以后的手笔,其艺术的价值,正在于经过1000年的萎靡之后,重新把我们对于线描审美的认识引上了晋唐巅峰的高华。这批不施丹青的白描画稿之价值,我认为也是在他的设色、尤其是重彩画之上的。它不只是典藏界的绝品,更足学术界、艺术界的瑰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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